问题 | 媳妇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的确具备合法离婚的可能性,然而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某些法规上的制约性规定。
具体而言,倘若其精神疾病状况较为严重,以致于个人的认知以及自我控制能力受损,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首先应该启动关于监护权的变更程序,紧接着才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起诉讼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反之,倘若其精神疾病状况相对轻微,尚不足以影响其处理日常民事事务的能力,那么经过双方协商后,便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实现婚姻分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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