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不离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经过法庭审判并被裁定不准许离婚之后,若无新的事实情节及合理辩解,原告诉求再次提出离婚请求需等待六个月之久。
然而,倘若在此期间出现了新的情境和原因,则不受该届限时间的制约。 当此种情形下重新提起诉讼请求时,将由司法机构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具体实际状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来做出是否批准离异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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