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当事人依然拒绝配合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过户手续,您首先应当尝试通过与之进行沟通交流,商榷解决方案。
如若对话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选择向管辖地的法院提出法律诉讼申请。 在这样的情形下,法院将会依照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或者审判中的判决结果,强制性地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相应的过户义务。 为了确保您在申请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您需要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房产所有权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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