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成立有数额要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抢劫罪案件的处理,不存在固定的金额界限用以决定是否立案起诉,而是主要依据相应的犯罪事实和产生的社会危害进行判断和评估。
然而,我们明确指出,只要犯罪嫌疑人当场所采取的行为中包含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实施威胁,无论其抢夺了多少款项,都将被视为抢劫罪的成立,必须为此承受法律的制裁。 具体而言,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法规规定如下:对于通过胁迫、暴力或其他手段进行抢劫公私财产的行为,应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形,如专门针对住户实施抢劫、在交通运输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等,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同时还需缴纳罚款、接受劳动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入户抢劫、在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等,有以上情节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交罚金、拘役或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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