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所需证据种类繁多且多样化。
其中最为常见的包括用以证实夫妻情感破裂的确凿证据,诸如一方存在不忠行为的相关照片、录像资料、聊天记录等; 涉及家庭暴力的相关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以及来自各方的证人证言; 另外也包括能证明夫妻实际分居状态的租房合同、由社区服务中心开具的居住证明等等。 除此之外,证明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件、银行交易流水账单、股票账户信息等,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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