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愿离婚怎么离成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方拒绝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您仍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以达成离婚目标。
首先,必须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情感关系确实已经出现不可挽回裂痕的各种相关证据,如对方涉及到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长期共同生活、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沉迷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行为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是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发现夫妻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仍然无法修复,那么就应该准许离婚。 以下列举了几种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 (2)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发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也应予以批准离婚。 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继续分居长达一年时间,在此期间若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也应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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