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是否批准离婚这一议题,主要取决于个案的具体表现。
在婚姻情感尚未完全破裂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持保留态度,并不会强行判令离婚。 然而,如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请注意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且经调解无果的,法院应当准许双方离婚: (1)已经出现了重婚行为或是有配偶者正在与他人持续同居关系; (2)家庭内部发生暴力行为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并得到明确确认; (3)当事人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或是吸食毒品且屡教不改; (4)由于感情不合而持续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以及(5)出现了除上述几点之外的其它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确凿事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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