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证需要本人到场吗具体手续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法明确规定,办理离婚证书须由当事人亲临现场,方可正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着手准备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应该达成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契约,其中应包含双方明确意愿离婚的表述以及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负担等关键事宜进行充分而妥当的协商与商定; 其次,男女双方需手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书以及已签署的书面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民政局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再者,申请提交后,依据法律规定将设立为期30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若是任意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均可向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经过30天冷静期届满后,从第31日至第60日内,男女双方务必亲自到民政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离婚证申请,待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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