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期法院还负责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总是离不开调解这个关键环节。
特别是在离婚纠纷案件当中,调解更是如同调味料般不可或缺。 首先,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等案件之后,应当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热情发动,然后组织双方面对面坐在一起,以修复双方已经破损的夫妻情感为主旨展开会谈。 如若双方能够通过此次调解达成共识,则人民法院会将其体现在书面文本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离婚调解协议; 但若是调解无法取得有效成果,那么人民法院便会依法做出审判决定。 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它的整个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提出法院调解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责主动开启调解程序; 其次,法院需对案件做详细审查,待确定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晰之后,征得双方同意后才会进行官方调解; 接着,法院需要为当事人详细解读相关法规条款,并依据当事人的理解能力与态度进行耐心教育劝导; 再往后,便是双方当事人交换观点,法院在旁进行协调; 最后,如果调解失败,那么法院将会继续进行离婚诉讼过程。 关于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调解结果,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种情况,双方同意友好和解,原告可自行撤回离婚诉讼请求。 如若男女双方在此次调解中实现和好,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涉及到和好的离婚案件,法院原则上不会再行制作调解书; 第二种情况,双方在此次调解中达成共同意向同意离婚,同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 此时,法院会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给双方观看,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最后一种情况,也是最为不幸的结果,即双方即使经过调解仍未能修复关系,达不成离婚协议,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能再行复合。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依法判定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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