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老公坚持要离婚,我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哺乳期内,若男方执意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如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两人可以一起拟定离婚协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经过离婚冷静期之程序后,才能由本人亲自领取离婚证书。 假如女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除非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应予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否则男方都无权以任何方式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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