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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福建离婚有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关于离婚冷静期,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是必要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达成协议的离婚程序需要经过足够时间的冷静处理时期,而提起诉讼则无需遵循这个特殊要求。
当然,请注意,法律明文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但其使用范围仅限于协议离婚。
那么,何为“离婚冷静期”呢?其实就是在夫妻决定离婚之时,由法律强制规定他们有一段暂且分离并仔细思考未来走向的过渡期。
换句话说,就是要让夫妻们充分理清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以便在作出决定之后能够更加镇定从容地面对未来的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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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23: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