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不给网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网上签约服务,购房者可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1.致电或亲临开发企业总部,明确表达要求其履行网上签约及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之意愿;2.直接向所在城市的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举报;3.在迫不得已情况下,考虑撤销购房意向;4.若因未及时完成网上签约导致经济利益受损,或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售等欺诈行为,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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