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定金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协议时,为了确保交易各方能够诚信守约、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买方往往须提前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项。而待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这笔定金即可被予以退还或者用于冲抵部分房款。但若因买方的原因未能按约定遵守合同义务,那么其便失去了追讨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因为卖方单方面无法履约,则必须按照双倍标准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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