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4s预售合同有风险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能面临以下潜在风险:首先是开发商未能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可能导致合同依法无效;其次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其商业广告中存在夸大或者虚假宣传的情况,这会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再者,如果开发商将预售房屋抵押给了第三方,或者故意隐瞒了预售房屋已经被抵押的事实,那么消费者可能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此外,开发商也有可能将预售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出售的事实,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消费者可能无法顺利地获得房屋产权;另外,如果开发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那么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受到侵害。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10: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