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面积差应该多久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关于房屋面积差异补偿事项,具体处理方式如下:若实测面积大于合同中所注明的面积,且误差率保持在百分之三以内时,买方有义务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相应补充。
然而,如果误差比例超出了百分之三界限,卖方应当负担额外部分的房价款,同时负责将这部分财产权利移转到买方名下。 另外,倘若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数值,而误差率仍在百分之三范围之内,卖方需要依据协议向买方全额退还之前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应的利息。但是,如果误差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卖方则须以两倍的金额向买方返还多收取的房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