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超过十年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产权纠纷所适用的法定诉讼时效为叁周年,该期限自权利人士知情或理应知悉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开始算起;而在权利人士知晓或理应知晓利益受侵害之日至今满贰拾年者,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如涉及不动产所有权及登记返还财产等事项的,则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其诉讼时效期间为叁年。若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依相关规定执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士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义务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依相关规定执行。
然而,若权利人士自权益受损之日至今已逾贰拾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法律保护,但在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士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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