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延期交房时间不够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当购房者遭遇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困境时,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行使其催告权利。
首先,若购房者希望解除合同关系,必须先行启动催告程序; 其次,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完成房屋交付的,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法取得合同解除权。换句话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已按规定进行催告以及催告期满三个月后仍未实现房屋交付这三项要素。 此外,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限自催告之日起计算,为期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整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而一旦超出此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