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涉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的欺诈行为,若通过此手段成功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或超过两万元人民币时,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若行为人在签署及执行房屋买卖协议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所得到期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进而通过欺骗等方式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到数额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时,同样也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并将面临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与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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