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州延期交房退房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三个自然月,则业主有权选择解约并退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催告,明确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房屋交付义务。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催告期后,业主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为其未能按时履约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其他侵权性质的赔偿费用以补偿由此产生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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