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没带商品预售合同怎么办 |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有需要,请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当我们在购买房屋并尚未完成预售登记时,若购房合同不幸遗失,仅需按照程序将尚未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之后再重新签署一份完整的购房协议。 其次,如果在预售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并且开始着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前发生了类似的情况,那么购房者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份有关合同作废的公示声明,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公示期结束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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