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房屋租金怎么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承租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逾期支付租金。若承租方在未给出任何正当理由或故意拖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方可依法要求承租方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支付;
如若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已签订的租约中的付款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对于租金支付期限未予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通过法律规定加以明确的情况,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支付租金;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在每年期满之际支付租金,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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