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前房地产开发商在与有意购买其商品房的客户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通常会采用认购、订购以及预定等方式,预先收取定金。若该潜在客户未能如约前来签订合同,或者在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方面存在困难,大部分情况下,由于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购房合约中所蕴含的契约精神,开发商有权保留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然而,退款亦须符合特定条件,仅当双方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之时方可申请退还定金;此外,还需确保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手续。为实现退款目的,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上述事实。具体而言,可通过展示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的修改记录,或者收集双方交谈内容的录音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