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延期交房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涉及的赔偿标准规定如下,即卖方应在每延迟一个日期即向购房者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双方因违约金过高产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时,应以违约金金额超出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进行适度缩减;反之,如果因违约金过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请求法院予以调高,则违约金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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