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算房产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性质各异:预售购房合同乃是买卖商品房时达成之协议,具有合同之特性;而房产证则代表了购房者经过交易所完成交易后,获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从而可以依法对所购买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各项权利的凭证,属于证件范畴。2、签署与发放机构相异:预售购房合同由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签署,而房产证则由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颁发。房产证作为表示房屋所有权效力的权威性证明文件,而房屋预售合同,即为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约定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名下,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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