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预售房合同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首先,出售方与购买方都必须具备与其所从事事务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所有买卖双方的意思表达都应出于真实意愿,不能存在任何欺诈或抵赖情况;再次,关于交易的合同条款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行为;最后,需确保出售方已经获得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5 2: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