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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正常撤销购房合同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要求,涉及符合特定法规和条件的购房合同,当事人享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的权利。具体来说,依据该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若某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那么实施这一法律行动的一方即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而在第一百四十八条中,表明了当一方向另一方施加欺骗性手段,使其在违背真正意愿的情况下做出某些民事法律行动时,被欺诈方同样有权向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些行为。此外,第一百五十条则强调如果一方或第三方以胁迫的方式,使得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从事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话,那么受到胁迫的那一方亦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这些行为。最后,根据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倘若存在一方借助另一方所处的困境、缺乏理解事物的能力等等情形,导致其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明显不公正的话,那受损的一方也拥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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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3: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