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四个月要付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房屋交付延迟了三个月,便产生了违约金责任。在买房与卖房双方签订的购买协议中,对于交房的具体期限应有明确规定;倘若未能按时如约完成房屋的交接工作,则将构成严重的违约行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偿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因延误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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