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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纠纷多久可以开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涉及普通诉讼程序的案件,原则上应于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或裁定。若遇特殊情形确需延期的,须经该院院长批准,方可将时限延长至十二个月;如仍然需要延期的,则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批准申请。自立案之日起,法院通常会在七日内向被告人送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且根据一般诉讼程序规定,被告人享有长达三十天的答辩期限。因此,最早的开庭时间亦需在立案之后至少一个月以后进行安排。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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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1: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