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贷款没还被起诉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的房屋贷款因为未能及时清偿而遭致起诉时,您可依据如下几点对策妥善处理此问题:首先是协商解决,若贷款逾期未清理过久,您可尝试与抵押银行进行深入充分的协商,制定出更为合理、可行的还款方案,银行方面通常期望借款方能按照约定及时、全额地归还贷款,而非损失掉抵押品作为补偿。其次是积极应对司法程序,一旦银行已启动司法程序,您需要高度重视,详细解读诉讼文件,了解其要求您支付的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并做好有效答复的准备工作。倘若您在短期内实在无力支付宽限期后的应还贷款,那么出售所抵押房产成为一种可能的解决办法。在房产销售过程中,您有必要再度与抵押银行进行商讨,看看是否有可能优先从您的资金监管账户中扣除银行欠款,如此一来也能大大降低了因房产被依法拍卖所带来的额外费用。最后是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批支付,如果由于某种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失业或突发严重疾病等)导致您无法按照原定的还款日期履行义务,您应该主动与银行联系并说明情况,请求其批准为您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将还款数目分批支付。总而言之,都应当对待贷款逾期被债权人起诉这一事实保持积极的态度,与抵押银行坦诚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尽力避免房产遭受强制处置,因为这种拍卖程序通常将会让您承受较大的财务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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