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您携带所需材料和已经有单位核对并签字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前往我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确保材料齐全,其次,我们的审核人员会对您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仔细检查,一旦确认无误后,他们会保留副本于我们的中心办公室,而原件则双手奉还至您手中。
如果您提交的信息完全符合我们设定的提取要求,那位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将会在这个《申请书》上填写好提取金额和他的签名,同时盖上他们的提取审批章。 接下来您只需凭借这份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前往我们指定的合作银行,就可以顺利地完成提款手续了!另外,请大家注意,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任何想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出存储余额的朋友,都需要先得到工作单位的核实确认,并且须出具一份正式的提取证明。 然后,您需要手持此证明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而我们的中心也会在收到您的申请之后的短短三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同意您提取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您本人;倘若我们批准了您的提取请求,那么我们的受托银行将亲自上门办理,进行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