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职工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非北京本市的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3、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离职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然后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一般资料齐全,就可以提取。 3、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 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 4、必须按照提取要求材料,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北京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5)承诺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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