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35万过户费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篇文章将详细解读安置房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情况,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是交易手续费服务费,针对住宅类型的房产为每平方米六元人民币(若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安居房则可享受减半政策,即每平方米只需支付三元人民币);而对于非住宅类型的房产所需缴纳的交易手续费服务费则是每平方米十元人民币,该项款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其次是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别的登记费标准为每套八十元人民币,由买方承担。 再者是土地收益金(代收),这是在进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安居工程房的买卖过户时需要缴纳的一项费用,其计算方式是按照房屋正常成交价的百分之二来计征,此项费用由卖方承担。接下来是核档费,其收费标准为五十元人民币/宗。 最后是契税,其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三,按照正常交易成交价格来计征;对于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而言,契税税率可以享受减半优惠,即按照百分之一点五来征收;对于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情况,如果其成交价格相等于拆迁补偿款的话,那么就无需缴纳契税;但若成交价格高于拆迁补偿款,超出部分仍需按照百分之三来征收契税,此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契税怎么算要根据房屋平米的大小划分不同的契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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