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交付了才能网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购房者初步确定购买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彼此间的公平、公正磋商,购房者与卖方当面签署协议以达成共识。
接着,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录入合同备案软件,并实现网络签约功能,汇报至房地产市场资讯网站。 其次,待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成功提交上报后,应即时打印出认证版本的(电子)合同。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和开发商须协同完成签字程序,而打印文件的数量则需根据付款方式进行相应设定(如一次性付清款项需打印四份,按揭贷款需打印五份)。 最后,开发商必须在完成网络签约的三个营业日内,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及备案手续。 在此环节中,开发商需携同所有购房相关材料以及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盖印及备案业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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