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上市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
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犯罪客体是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等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公司利益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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