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自己去做的伤残鉴定无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并非必然无效。
在诉讼进程里,倘若双方对鉴定意见持有不同看法,法庭具备委托重新鉴定的权力。 倘若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具备与之相应的资质,并且鉴定程序符合规定,鉴定结论也做到了客观真实,通常情况下是能够被法庭所接纳的。 2.然而,要是对方当事人针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且能够提供证据来证明鉴定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亦或是结论明显缺乏合理性等情形,那么法庭极有可能不会采纳该鉴定意见,进而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3.所以,对于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以及对方所提出的异议理由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的考量与判断。 只有在各个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求的情况下,该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才可能被认可为有效,否则就可能面临不被采纳而需要重新鉴定的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小朱自行委托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之后诉讼时,小胡(小李一方)对小朱的伤残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称鉴定程序可能存在违法情况,双方就小朱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委托的鉴定机构资质完备、程序合规、结论客观真实,法庭可能认可该鉴定。 2、小胡称鉴定程序可能违法,若能举证,法庭可能不采纳小朱的鉴定意见,要求重新鉴定,所以不能简单判定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必然有效或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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