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下达后无责方还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事故认定书正式下达之后呢,通常来说无责方是不必进行赔偿的。
这是因为在交通事故里,无责方本身就没有承担事故的责任呢,他们的行为跟事故的发生压根就没有什么因果关联呢。 2.不过,如果无责方在交强险的范畴内出现了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那交强险就会按照其规定的责任限额来进行赔偿。 比如说呢,无责方的车辆在事故当中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而对方车辆的交强险里面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般是2000元哦,这个限额就可以用来赔偿无责方的损失。 3.另外呢,要是无责方还有商业保险,并且保险条款当中有相关的约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也有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赔偿呢。 4.总的来讲呢,一般的情况之下无责方确实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在交强险以及商业保险的一些特定情形里,无责方可能就会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朱无责。小李车辆有损失,要求小朱赔偿。小朱认为自己无责不应赔偿,小李指出小朱交强险可能需按限额赔偿,且小朱若有商业险也可能赔偿。双方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无责方通常不必赔偿,因为无因果关联。 2、但小朱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如2000元)可能需赔偿小李损失。 3、若小朱有商业险且条款有约定,满足条件时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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