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收款人应否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指定收款人处于特定状况时,有可能要担负起连带返还的责任。
通常来讲,倘若指定收款人清楚或者理应清楚款项的来源不合法,又或者存在返还的义务,却依然接收了该款项,在部分法律条款以及司法实践当中,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需要承担连带返还的责任。 比如说,在那些因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引发的款项转移的情形里,如果指定收款人参与到了其中,或者具备相应的过错,那么就很可能需要和其他责任人一同承担连带返还的责任。 然而,到底是否需要承担以及承担的具体程度,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全面的判定。 这就意味着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对于款项的具体用途、指定收款人在整个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等因素,都需要仔细考量,以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返还责任以及承担的程度大小。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公司资金。小朱将部分侵占资金转给小李,小李是小朱指定的收款人。小朱被公司发现后,公司要求小李返还这笔款项,小李拒绝,认为自己只是收款,不应承担返还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如果清楚款项来源不合法,按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2、判定小李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程度,需依据具体情况、证据和法律规定。如要考量款项用途、小李在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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