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阴阳合同其含义是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阴阳合同”,即为基于同一事项贵方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签署两份各有千秋的契约文本,一者属于内部使用范畴,一者则面向外界公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其中一份并不代表双方真实意愿,而仅仅是用来规避国家税务监管之用。 在此情况下,内部所签契约恰恰能反映贵方真实意愿,无论是以书面形式呈现还是通过口头约定达成,均可。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阴阳合同实质上构成了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不仅无法带给各方所需的利益,反而为将来可能面临的种种未知风险埋下隐患。 在此类实际交易过程当中,若要满足避税及其他目标追求,贵方双方在向相关主管机关办理注册手续之时,会选择根据实际交易金额和履行范围撰写合同,通过对商品价格或者面积作适度缩减,进而降低买卖合同标的,以便在同等情况下实现较低的税费支出,这样的合同便被称之为“阳合同”; 接下来,贵方需与买家共同缔结另一份契约,作为真正用于实际支付交易金额并加以切实履行的合同,我们将其定义为“阴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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