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没有合同起诉状怎样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诉讼文书名称。
通常在文本开头标明“民事起诉书”或者“民事起诉状”以彰显其法律属性及正式性。 2.案情概览区。 此部分主要涉及到原告以及被告之基本信息,同时如需列入第三人的话,亦应在此进行陈述。 对于个人诉讼主体的情况,信息列表应该严格遵守“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编排模式来填写;而对于单位诉讼主体,则需要注明单位的正规全称、法人代表、实际地址(注册地)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并适当添加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3.核心观点揭示区。 在此部分,需要逐一列出诉讼的主要内容,并采用数字编号,将各自的请求简明扼要地表述为“请求依法判决XXXXX”的形式呈现给法庭。 如今部分司法机关可能还对诉状有其他特殊要求,例如要求案由的列举,但这并非法律强制性的部分。 4.实际案例描述区。 本部分需要对案情本身进行详实讲述,包括案发经过、纠纷焦点等,后续再通过解释实体法和程序法相关条款,阐述提出诉讼请求并且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原因。 实践中,为了简化程序并提高效率,对于某些相对简易的案件,可以省略详细的理由陈述部分,仅写下“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这样的文字便可满足要求。 5.文件尾部确认区。 此处需要在文本结尾处明确指出提交该诉状的司法机构、撰写这份诉状的人员(原告方代表)以及提交诉状的准确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递交的所有诉状,至少应有一份是由原告方代表亲自签署(加盖公章、指纹认可)的原始文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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