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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解答
律师解析:
违约金的额度可由合同签署双方依据合同所涉及的事项、预估违约给他们带来的损害等因素进行充分商议并达成共识来确定。
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合同各方均可以自由约定在对方违约之时应该按照何种情况向其支付固定金额的违约金。
同样地,人们还可以自主设定如何通过计算方式去估算因为违约而引发的损失赔偿额。
假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应相关方的请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提高;
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的程度,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有权依照相关方的请求酌情做出适度的降低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当各方约定的是针对延迟履行行为的违约金时,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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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6: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