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期买的手机不想要了要赔钱吗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不想要手机了,也就是不再履行和商家之间有的分期付款合同,那是否需要赔钱,就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买家继续购买手机。 手机分期付款合同履行中,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双方的买卖关系的情况出现的,买方不想要手机了,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就是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