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要使代位权成立,需符合以下要点: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已经到期。
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的钱,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 这样债权债务关系才是清晰且明确的,不存在任何争议。 其次,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 通俗来讲,就是债务人明明有权利去主张自己的债权,但却不积极作为,既不通过诉讼这种法律途径,也不通过仲裁等方式去讨要。 再者,债务人的这种怠于行使行为确实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这就像是你等着别人还钱来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但对方却消极对待,导致你的经济状况受到影响,无法实现自己的债权。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身的那种。 比如因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这些债权具有特殊性,不能被代位行使。 只有当以上这些条件全部满足时,债权人的代位权才能正式成立。 在实际的法律操作中,对这些条件的认定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综合的考量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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