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了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有明确约定还债期限的欠条来说,其诉讼时效通常不会自然终止,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的请求,或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时,此种情况称为“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将从中断和相关程序结束之时开始重新计算。 然而,若超过了约定的还款日期长达三年之久,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自动届满,此时债务人便有权提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