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三年不还就失去法律保护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状况之下,倘若借款协议或者借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偿还债务的期限,该期限从届满之日起将有着三年的诉讼时效限制。
若是超出这三年的期限,债权人有可能失去其胜诉的权利,然而之前所享有的债权却依然有效。 若借款协议或借据并未标明还款的具体期限,债权人则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清偿债务的请求,但是前提是必须给予债务人足够的准备期限以便应对。 自债权人首次正式表达其对还款的要求之日起,便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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