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欠款如何追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恶意拖欠债务问题,当债权人已从民事诉讼程序中获取到法律效应无比的裁定或调解协议,而债务人却依然拒不遵守该种法律责任时,债权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向地方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一旦接收到债权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例如调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视具体情况对其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操作,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冻结、划拨、变卖等。 然而,这些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 总而言之,对于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人民法院也将会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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