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对方也很困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下,若身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由于自身生活所面临的困境而在财务上不堪重负、无法承受债务负担,且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还遭受了严重的身体创伤以致基本丧失劳动力。
那么,人民法院将可能酌情裁决并宣布执行程序告一段落。 换句话说,倘若借款人的确是由于经济状况的极度困窘而无法履行债务责任,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慎重考虑并决定终止执行程序。 然而,这并不代表借款人可以借此机会逃避债务,相反,这只是基于其实际情况所导致的无法偿债问题,法院对此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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