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有债务去民政局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这一事项,主要聚焦于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
2.倘若男方背负债务,只要双方针对债务的处理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能够达成统一的意见,那么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是可行的。 比如说,明确债务的具体金额、偿还方式等细节,都协商妥当后,就可顺利办理离婚。 3.然而,一旦债务出现争议,像债务的性质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以及如何分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就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了,此时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4.在离婚这个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要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并且未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基于男方个人的意愿而背负的,那么女方就无需承担该债务。 5.总之,男方有债务这一情况并不一定会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造成阻碍,关键在于债务问题的处理是否能得到双方的协商一致,或者经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李(女)决定协议离婚,小朱身负债务。他们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在对债务处理协商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部分债务为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小李则觉得那些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就债务性质与分担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双方对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 2、本案中双方对债务性质和分担有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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