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婚姻生活中的债务问题时,若有一方有意向另一方隐瞒相关债务,后者需依据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策略。
首要的,在婚姻中产生的共同债务,其界定原则主要是指债务是否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抑或是仅有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进行确认,以达成双方共同的财务意向; 其次,尽管原则上夫妻任意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在外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借款,只要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为之,亦可视为共同之债。 然而,若有一方故意隐蔽的债务并未实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用,并且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并不知情且未能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则此类债务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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