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在借款时,若夫妻双方均予以签字认同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明确追认,这样所引发的债务便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 2.当某些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仅有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之,但其用途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需,此种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内,某一方以个人名义进行了贷款,并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然而,如债权人能证实这些款项确实被用于了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这种债务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这类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负担还款义务。 若共同财产无法承担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已归属各自主张,则应由男女双方经过协商决定清偿方式;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最终的裁判权应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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