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是否必须拥有抵押物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责任通常是经由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经过深入洽谈共同达成决定,绝大部分的时候并不需要提供担保物,然而当债权人无法履行其应负的偿还债务义务时,就需要由保证人主动承担起全部或部分债务。
因此,从保证责任这一角度来看,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 在做保证担保之前,必须对身份认定以及偿还能力进行全方位的把握和评估。 保证责任所覆盖的范畴既包括主债权本身,也包括其中所涉及到的利息、违约金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同时还涵盖了为了保障债权得以顺利实现而付出的相关成本和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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